当前热门:佛山明确“长幼随学”服务实施范围
近日,为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因“多孩”家庭子女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难、两头跑”等问题,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长幼随学”服务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通知》指出,实行“长幼随学”服务,应遵循自愿申请、有序开展、公平公正的原则。继续支持同一父母子女或法定监护人的监护对象入读同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有条件的幼儿园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实施范围。各区要按照通知要求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学前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长幼随学”服务细则,优化服务流程。
实施范围如下:
义务教育
一、起始年级入读同一所学校
(1)双(多)胞胎申请入读需电脑随机摇号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号绑定、一并安置。
(2)申请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不超计划的前提下,学校必须优先补录符合条件的兄弟姐妹。补录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具体补录办法。
(3)申请入读按地段划分或对口直升的公办学校,按照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的先后录取顺序,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弟弟妹妹入读哥哥姐姐所在学校。
(4)申请入读需电脑派位摇号的公办学校,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办法。
(5)因哥哥姐姐所在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导致弟弟妹妹无法享受“长幼随学”服务,经家长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可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将哥哥姐姐与弟弟妹妹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同校入读。
二、转学入读同一所学校
(1)弟弟妹妹申请转入区内哥哥姐姐所在学校,在符合转学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应结合学位空余情况优先安排。
(2)如有哥哥姐姐(或弟弟妹妹)在2022年7月(含)前已在户籍所在区外民办学校就读,弟弟妹妹(或哥哥姐姐)在户籍所在区公民办学校就读的特殊情况,在符合转学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应结合学位空余情况优先协调哥哥姐姐与弟弟妹妹在户籍所在区内同校入读。
幼儿园
一、起始年级入读同一所幼儿园
(1)双(多)胞胎申请入读需电脑随机摇号的公民办幼儿园,实行同号绑定、一并安置。
(2)申请入读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公办幼儿园,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补录弟弟妹妹。
(3)申请入读其他公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弟弟妹妹。
二、转学入读同一所幼儿园
幼儿园有空余学位接受转园申请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弟弟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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