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进入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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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黄碧云 通讯员佛任宣报道:4月23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钛主持召开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并对《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
经征求各方面意见,《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服务措施,包括明确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共享及智能化管理平台、市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扶持政策支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转型升级,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探索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制度等。条例同时针对上位法尚未规定的违法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完善对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的全链条监管处罚制度。
会议同时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的调研报告,市政府关于佛山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调研报告,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调研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报告及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黎健毅的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林炜烽的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钟学彬的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徐立伟的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郑正坚的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崔景诚的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文坚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李海荣为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郑正坚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钟学彬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胡钛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文坚、李海荣、郑正坚、钟学彬颁发任命书。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后,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珊、徐东涛、张朝志、贾伟和秘书长洪普清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陈伟明,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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