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月1日起施行-世界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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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上午,阳江市召开《阳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负责人就《阳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的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以及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等有关情况作了详细介绍。

发布会现场。

近年来,阳江市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城乡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德法兼治,随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化和升级,迫切需要一部符合阳江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应运而生。

据介绍,《条例》由阳江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起草,于2021年8月12日由阳江市政府提请阳江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阳江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21年9月29日、2022年5月25日进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审议。2023年1月9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批准了《阳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阳江市人大常委会于2月24日发布公告,《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性规定、规范与倡导、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等共三十六条,不分章节,体现出阳江特色。《条例》的主要亮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结合阳江市实际,聚焦问题规定相应的文明行为规范;二是对推进移风易俗、文明用餐、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文明行为作了倡导性规定;三是为做好文明行为的促进与保障工作,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体现职责分明、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阳江市文明办将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推动《条例》实施的宣传预热,将文明行为促进情况纳入先进典型评选标准(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不文明行为综合治理,多措并举推进《条例》贯彻落实。

作为阳江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弥补了在文明行为立法方面的空白。对公共车位的停泊使用、违停整治、查处制造噪音等作了明确规定。为保证《条例》能够得到全面施行,市司法局将从以下方面发力:将《条例》纳入法治阳江建设重点内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以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以法治的力量引导、规范和促进市民的文明行为。将加强《条例》的执法监督,加强不文明行为的监督治理。恪守不抵触底线,对法律法规已经有处罚规定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条例》的普法宣传,引导公民提升文明素养,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戴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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