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网评 | 不再严禁路边摊,让城市重燃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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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深圳的路边摊不再全面禁止了#话题冲上热搜。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这意味着深圳的“路边摊”将迎来规范管理。不少网友表示支持,很喜欢这样的烟火气,还有的网友已经开始盘算起摆摊售货。(5月5日 广东发布)

城市烟火气,最抚凡人心。“路边摊”是一座城市最富烟火气的地方,也曾经是一道靓丽的“民生风景”。但囿于种种原因,“路边摊”管理一直备受争议。一方面,路边摊的存在为市民提供了物美价廉的消费选择,满足了一定程度的需求和期望;另一方面,由于管理不规范,路边摊的存在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例如噪音污染、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等等。对此,《条例》的修订旨在引导路边摊平衡发展,并规范其管理,让城市重燃烟火气,市民更好地享受到便利,同时也能够保障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不受干扰。

实际上,城市管理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形象和面子,更关乎城市的内涵和里子。在城市管理中应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而非仅仅追求表面的“好看”和“亮丽”。例如,在商圈摆摊管理上,仅仅依靠“面子”去规范管理,不仅难以解决实际问题,还可能引起更多的社会矛盾和不满。相反,如果注重“里子”,采取更加科学、合理、公正的管理措施,既可以满足市民的消费需求,又能保障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不受干扰。

显然,《条例》注重综合效益和长远发展,在城市的“面子”和“里子”之间找到了平衡点,规定摊贩经营场所的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既保障了“路边摊”摆放位置的合理性和便民性,也确保了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有序性和规范性。同时,《条例》也明确了对于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摊贩,将会受到罚款和没收物品等相应的处罚,这将有效遏制一些商贩的失范行为,保障市民的权益。

截至目前,不仅在深圳,北京、上海以及近期备受关注的山东淄博,都对商圈外摆摊经营管理采取了“宽限”政策,允许或划定一定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等经营活动,推动以“小修小补”为代表的“路边摊”规范有序回归,增加了城市烟火气息,逐步形成以基本商业服务为主体、设摊经营为补充的城市服务格局。

然而,这些政策的实施还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首先,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路边摊”管理的监管力度,确保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出现乱收费、不公平竞争等情况。其次,应该加强对摊贩的培训和引导,提高他们的管理意识和法律意识,让他们在规范管理下,更好地开展经营活动。同时,政府还应该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设施,例如厕所、垃圾桶等,方便市民和摊贩使用,提高市容环境的整体水平。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让“路边摊”管理更加规范化、有序化,让市民和摊贩获得更多的实惠和收益。

“路边摊”的存在不仅仅是一种商业形式,也是一种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体现。期待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成为一种更广泛的共识,更多地方在保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同时,为城市的发展和市民的生活增添更多的色彩和活力。

文/孔德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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