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吨铝材装车,34万加工款到账!南海法院促成“钱货两结”
佛山新闻网讯 记者姚易 通讯员林倩君、邓玮琪、方志亮报道:“感谢法院!11.42吨铝材已顺利装车,34万加工款也到账了!”近日,佛山南海两家公司因铝材加工发生纠纷,对簿公堂。判决生效后,通过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的执前督促程序,双方在同日完成交货、付款义务,案件的高效解决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肯定。
双方企业盖章确认该案的交付义务均已履行完毕。
(资料图)
谁先履行?
“肯定是亨亚公司先支付加工款,我方再返还铝材比较合适。”
“基于这几年的合作情况,我方要求澳尔公司先退回铝材!否则免谈。”
原来,亨亚公司与澳尔公司一直有合作往来,由澳尔公司为亨亚公司的铝材进行喷涂加工。2022年,亨亚公司与澳尔公司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经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亨亚公司需向澳尔公司支付加工款343518.22元,澳尔公司需支付逾期履行违约金15000元及返还铝合金基材共计11.42吨。
判决生效后,两家公司虽均有履行意愿,但由于互不信任,双方未能就履行的先后顺序达成一致意见,经济损失也在不断扩大。
2023年4月,亨亚公司向南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前督促“显身手”
“双方为中小企业且为长期合作伙伴,如能通过执前督促程序解决本案,不经过执行程序,在高效率、低成本解决纠纷的同时,可减少对企业信用的负面影响。”经研判,结合当事人的意愿,该案进入执前督促程序。
南海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尚谦介绍,近年来,南海法院积极发挥执前督促程序对执源治理的作用,推动南海区诉前和解中心设立“执行督促中心”,成立执前“督促+和解”工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小额案件、涉中小企业案件导入执前督促程序处理,给予当事人在强制执行立案前争取主动履行或达成和解的窗口期,为企业减少“信用风险”。
“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督促员李华菲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执行法官的指导下,提出可行的调解建议,逐步减少双方调解预期的差距,“调解过程中,我们发现双方对铝材的装车、称重、付款先后意见不一。针对不同的问题,我们就逐个沟通解决。”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澳尔公司负责对铝材装车,亨亚公司负责运输及称重。如铝材重量误差少于150公斤,则亨亚公司即时接收铝材并结清本案加工款。
在法官的见证下,铝材被一一装车。
“一手交货,一手交钱”
2023年5月6日一早,位于南海区里水镇的澳尔公司厂房开始忙碌起来。在执行法官、督促员的见证下,铝材被工作人员一一装上货车。
“重量为11.3吨,误差为120公斤。”5小时的装车完成后,经称重,铝材重量符合要求。
“亨亚公司已确认接收澳尔公司交付的铝材,双方日后均不再就本案判决确定的债权申请执行。”当日,双方完成11.42吨铝材的装车、运输、称重工作,亨亚公司立即结清该案加工款。
铝材称重后,双方现场确认收货及支付加工款。
至此,铝材收到了,加工款结清了,因诉讼对双方企业信用的影响降到了最低。
下一步,南海法院将继续强化执源治理,进一步完善执前和解、查控与财产保全工作机制,积极督促有能力履行义务的中小企业主动履行、修复信用,及时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为南海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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