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佛山市顺德区粮食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今起实施:扶持项目增至十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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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黄澄献报道:记者获悉,新的《佛山市顺德区粮食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8月10日起正式实施,扶持项目增加至十大类,扩大了扶持资金覆盖面和普惠性。

《管理办法》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延续制定、合理更新粮食产业扶持政策,办法中所称的粮食是指小麦、稻谷、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粮油则是指粮食和食用植物油。

记者了解到,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扶持项目、粮食信息化建设扶持项目、粮食质量检测能力建设扶持项目、粮食产地订单生产扶持项目、应急保障企业扶持项目等五种类型项目与原有的管理办法一致。其中,经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储存粮食的仓房,一次性按照施工合同(协议)实际结算金额(发票)给予20%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根据近年来粮食储备工作和行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管理办法》新增加了粮食加工生产能力提升扶持项目、绿色储粮技术扶持项目、品牌建设扶持项目、等级粮库建设扶持项目、社会责任储备扶持项目等5大扶持项目。

在提升粮食加工生产能力方面,将对企业新购原粮生产加工设备进行补贴,一次性按新购置设备合同(协议)实际结算金额(发票)总额1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在支持绿色储粮技术方面,将支持企业实施包括控温储粮、气调储粮、粮情测控等绿色储粮技术,一次性按购置设备合同(协议)实际结算金额(发票)总额1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在品牌建设方面,对获评“广东好粮油”产品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对获评“中国好粮油”产品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贴。

在等级粮库建设方面,对被评定或复核为AAA粮库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对被评定或复核为AAAA粮库及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

《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顺德区粮食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粮食企业仓储能力、应急加工能力、质检能力,推动企业广泛实施绿色储粮技术、信息化改造,提升管理效能改造,完善全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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