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资讯:禅城区促进大宗商品贸易提升发展扶持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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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罗艳梅报道:近日,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就《佛山市禅城区促进大宗商品贸易提升发展扶持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扶持奖励对象分为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和大宗商品交易基地两类。
其中,大宗商品贸易企业需是注册地在禅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奖励前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并进入禅城区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批发类企业。同时,还要求大宗商品贸易企业需是主营大宗基础原材料批发的,且批发营业额占总营业额的60%以上,年销售额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大宗商品交易基地则需具有从事大宗商品交易资格,在禅城辖区范围内运营,经营期内符合有关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管理规定,无重大违法、违规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基地集聚一定规模数量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基地内企业年度销售额总计不少于100亿元人民币。
在扶持奖励标准上,征求意见稿按照大宗商品贸易企业申报期内的销售额划分为三个等级:一是销售额在5亿元~50亿元(不含)之间的企业,基础奖励标准为申报期内销售合同印花税对应的计税依据的0.45‰;若企业申报期内销售额同比增长达6%,则计算标准提高至0.55‰;若同比增长达10%,则计算标准提高至0.6‰。
二是销售额达50亿元~100亿元(不含)的企业,基础奖励标准为申报期内销售合同印花税对应的计税依据的0.55‰,若企业申报期内销售额同比增长达6%,则计算标准提高至0.6‰。
三是销售额达100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标准为申报期内销售合同印花税对应的计税依据的0.6‰。
征求意见稿也明确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扶持奖励封顶标准。对申报期内销售额在5亿元~100亿元(不含)之间的企业,扶持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对禅城区级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80%;销售额达100亿元以上的企业,扶持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对禅城区级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的100%。
禅城计划通过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推动大宗商品贸易提升发展水平和规模,鼓励大宗商品贸易企业集聚规范发展,增强禅城区商业可持续发展实力,为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