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烧烤煮食、携带宠物、损坏草坪植被....禅城区露营管理,请你来支招!
佛山新闻网讯 记者万梓浩报道:为加强公园绿地管理,切实提高市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近日,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了《佛山市禅城区公园绿地露营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佛山市禅城区公园绿地露营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促进公园城市建设,加强对公园绿地管理,切实提高市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依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结合禅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资料图片)
第二条对具备露营条件公园绿地,市民可在公园管理单位的指定区域搭建帐篷、天幕等进行露营休憩活动。公园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相关区域的管理,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公园管理单位应做好开放露营区域的科学规划,划定区域,相关区域应配备厕所、水源等,并按计划有序开放,做好相关指引和解释工作。
(二)公园绿地开放露营行为期间,加强草坪保洁工作,合理安排保洁人员,及时、妥善处理遗留垃圾。
(三)加强草坪养护,维持草坪景观,确保草坪植被健康美观。
第三条 为加强对公园绿地各种秩序的管理,由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园管理所、公园养护单位等共同建立园长制管理机制,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加强对公园绿地内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管理。
第四条开放露营行为的公园,露营区域划分应避开以下区域:
(一)陡峭山体,防止山体落石和山体滑坡。
(二)滨水空间,防止山洪、河道水位上涨威胁人身安全。
(三)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防止污染水源。
(四)高压电线和带电设备等区域,防止触电。
第五条为确保公园绿地正常养护和市民人身安全,公园绿地开放露营时间为早上6点至晚上24点。
第六条如遇台风、雷雨等极端天气或河水位上涨等特殊情况时,禁止露营。
第七条在公园绿地进行搭建帐篷、天幕等休憩活动,应禁止以下行为:
(一)搭建的帐篷、天幕等,带有铁桩等破坏地被生长环境的设施设备。
(二)在公园内使用木炭、电磁炉、燃气炉等进行烧烤、煮食或其他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规的行为。
(三)擅自使用扩音设备、开展迷信活动等非法活动以及实施其他妨碍公共场所治安秩序,干扰他人游玩、休憩的危险行为。
(四)在公园绿地搭建帐篷、天幕过夜行为。
(五)在公园绿地搭建占地面积超过5㎡的大型帐篷。
(六)携带宠物进入露营区域。
(七)在公园绿地以及其他非划定停车位上停放各类车辆。
(八)在受损草坪或草坪植物退化严重的区域聚集、游玩、踢球、跳舞、跑步、跳绳、踢毽子、玩手球等可能严重损坏草坪植被的活动。
(九)从事兜售商品、散发广告传单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活动。
第八条市民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停放车辆时严格按照停车场指引规范停车,不得占用通道、绿地等。
第九条市民在公园绿地露营应严格按照本规范第七条遵守露营相关守则。对违反本指引的违法行为,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3月20日至4月2日
反馈意见方式:
1、邮箱:326891720@qq.com
2、联系电话:82817171(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联系人: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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