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拟设立农业节水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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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何志勇报道:记者5月6日获悉,高明区计划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未来,农民或合作组织在农业生产中采取节水措施有望获得资金奖励。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设立节水奖励资金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的目的,是为了大力推广节约用水,保障农民及农业经营组织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农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意见稿》明确,补贴和奖励对象为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依法设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等开展农业生产并按规定缴纳水费的农业用水主体。内容分为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补贴和农业灌溉用水节水奖励两类。

其中,农业灌溉用水精准补贴标准为:中型灌区末级渠系补贴标准为0.015元/立方米,小型灌区补贴标准为0.010元/立方米,其他灌溉面积补贴标准为0.005元/立方米。补贴将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考评结果发放。

农业灌溉用水节水奖励方面,对于积极采用喷灌、滴灌、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肥水一体化技术和设施进行节水的用水户,定额内用水量减少15%~25%以内(含25%),奖励1.5元/亩;定额内用水量减少25%以上,奖励2.5元/亩。对高效节水工程运行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作物种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定额内用水量减少15%~25%以内(含25%),奖励1.5元/亩;定额内用水量减少25%以上,奖励2.5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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