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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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下简称《指引》),指引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出,《指引》的出台,是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计价依据编制工作的通知》,加强绿色建筑计价依据体系建设,满足我省建筑市场发展需要。
通知指出,本指引是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的标准,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配套使用。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新建、改建、扩建绿色建筑建设项目绿色建筑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审核。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指引,开展绿色建筑建设工程计价活动。
自2023年4月1日起,凡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建设工程,均应执行本指引;2023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市政、通用安装与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取,没有约定的不得调整。
该指引长达119页,对绿色建筑设计、建筑与装饰专业、结构专业、暖通空调与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智能化专业、景观专业、绿色建筑评价与检测、运维期费用与经济评价、绿色金融的运用、绿色建筑增量经济指标(建设投资)与增项清单都作出相关费用指引。
在绿色建筑评价与检测方面,目前广东省尚未有政策文件明确星级绿色建筑的预评价事项,绿色建筑预评价主要由项目根据需求自行开展。
值得关注的是,在碳中和目标下,我国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等都面临着深度的低碳转型,庞大的资金需求、明确的政策导向以及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相关政策日趋完善,评价体系逐步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顶层设计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碳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碳金融产品。不同金融产品和融资方案的资金筹措费用差异较大,绿证等资产也有可能被作为抵押品,配套贷款亦可按照适用政策计算补贴及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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